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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转型金融框架》的背景和五大支柱
时间:2022-12-10 作者:马骏

  提要:过去绿色金融的资金大多投向了纯绿项目,基本没有投向高碳企业向低碳转型的项目,但后者在GDP的占比中较高,是未来转型的主体,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政策框架支持其转型。2022年11月16日,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在巴厘岛峰会上批准了《2022年G20可持续金融报告》,其中包括《G20转型金融框架》这一重要内容。未来,该框架将指引各国监管部门建立本国关于转型金融方面政策的路径。

  《G20转型金融框架》的5个支柱分别是界定标准、披露要求、金融工具、激励机制和公正转型。清晰的标准可以避免“假转型”(transition washing),对转型活动的界定标准主要有“分类目录法”和“指导原则法”,目前人民银行正在编制煤电、钢铁、建筑建材及农业四个领域的转型目录。《G20转型金融框架》中对披露的要求更加严格,要求披露完整的转型方法、碳排放的信息和具体的治理安排,同时提出要纳入更多的金融工具,在政府层面给予金融和非金融的支持,转型过程中也要避免失业等对社会的负面影响。



《G20转型金融框架》发布的背景

  从2016年开始,G20就开始讨论绿色金融的话题。当时中国是G20的主席国,发起成立了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并在当年推动形成了关于发展绿色金融的全球共识。我有幸从那时候就担任这个工作组的共同主席。这个小组的头几年主要是中英共同主持,中方由我代表人民银行担任共同主席,英方是英格兰银行高级顾问迈克尔·希瑞(Michael Sheren)。2021年,这个小组升格为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共同主席也改为中方和美方,我有幸继续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担任共同主席,美国是由美国财政部官员担任。这个机制是现在非常有限的中美合作成果之一。

  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在2021年产生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成果——《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这个路线图提出了19项行动建议,其中最重要的一项之一是要在G20层面形成对转型金融的全球共识。因此,这个共识也就变成了2022年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的主要任务。2022年,我们花了近10个月的时间起草了《2022年G20可持续金融报告》,其中包括《G20转型金融框架》等重要内容。2022年11月16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美国总统拜登等G20国家领导人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出席G20峰会后核准了这项成果,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这也是继2016年中国担任G20主席期间推动全球就发展绿色金融形成国际共识以来,全球主要国家在此就发展转型金融形成类似国际共识。未来,这个G20转型金融框架将指引各个国家监管部门建立本国关于转型金融方面政策的路径。

  虽然过去几年各国在绿色金融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展,中国的绿色信贷市场规模已经达到了20万亿人民币,全球绿色债券市场的发行量预计很快会上升到1万亿美元。但是这些绿色和可持续金融的大部分资金都投向了纯绿项目。按照中国的标准来讲,纯绿项目就是符合绿色信贷、绿色债券标准的项目,或者符合发改委编制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这个目录当中,绝大部分内容是纯绿和接近纯绿的项目,比如和气候相关的项目、各类新能源、电动车、储能和动力电池的项目,这些都属于典型纯绿或接近纯绿的项目,基本没有涉及到高碳企业向低碳转型的项目。

  与此同时,我们的经济活动中有很多行业的碳排放量都很高,例如计划被纳入全国碳排放市场的八大行业——煤电、钢铁、建材、有色、造纸、化工、石化、航空,这些都是高碳行业。另外我认为建筑业和公路交通行业也应该被纳入全国碳市场,这些行业占GDP的比重远远大于纯绿经济活动的占比。前一段时间,我测算纯绿的经济活动占GDP的比例大概为10%,那么尚不符合绿色标准的行业还占GDP的绝大多数。当然不是所有不绿的经济活动都有能力向低碳、零碳转型,但是这部分行业,有很大一部分是未来转型的主体,在双碳目标背景下必须向低碳、零碳转型。为了支持它们转型,必须要建立一套政策框架,引导社会资本,尤其是私营部门的资本来参与到转型的经济活动当中。

《G20转型金融框架》的五个支柱

  《G20转型金融框架》大概有20多页,其中包括5个支柱、22条原则。这5个支柱分别是界定标准、披露要求、金融工具、激励机制和公正转型。

  第一个支柱是界定标准,即各国监管部门需要明确什么是转型活动,防止出现“假转型”(transition washing)。在绿色金融当中,有人提到“洗绿”(green washing)、“漂绿”相关风险风险,未来可能也会听到“假转型”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监管部门没有明确的标准,很多人和机构声称“所支持的活动是转型活动”,最后可能出现看上去是转型活动,实际上是往高碳方向发展的经济活动。为了避免这一问题,必须要有明确转型活动的界定标准。G20层面上关于转型标准的界定方法有很多讨论,没有完全的共识,目前形成了两种观点。

  一种方法是“分类目录法”(Taxonomy-based),类似绿色产业目录,例如列出十个高碳行业,以及每个行业向低碳和零碳转型的路径。我国央行正在编制煤电、钢铁、建筑建材及农业四个领域的转型目录。

  从国际上看,目前只有一个经济体列出了转型目录,就是欧盟。欧盟发布的《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中有一部分活动贴了“转型活动”的标签。如果把这些贴标的活动单独做成一张表格,那这就是欧盟的转型目录。2021年,东盟及部分成员国借鉴欧盟的做法也在其“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中列出了“转型活动”,但其他国家还没有成型的国家级转型目录。如果人民银行可以编制出来分行业的转型金融目录,那中国就是第一个单独编制转型目录的国家。

  从国内来看,一些地方和机构已经有很多尝试,在第一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区中做得非常好的湖州从2021年年底开始编制,2022年年初发布了地方版的转型金融目录,用于指导地方金融机构参与转型活动。在机构层面,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已经编制了转型目录,国外机构中渣打银行和星展银行也已经编制出转型目录,用来指导本银行配置一些转型金融资源以支持转型活动。所以,编制转型目录这项工作已经有了一些基础,预计不久的将来人民银行可以推出覆盖若干个高碳行业的转型目录。

  另一种方法是“指导原则法”(Principle-based),也是G20现在比较认可的。有些国家因为各种原因不愿意或不具备条件采用分类目录法,例如日本以及一些小型经济体。采纳原则法的经济体一般不制定具体的产业转型路径清单,而是仅提出转型活动必须符合的几个基本条件或原则。如果符合相关原则,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评估,就可以被认定为转型活动。这些原则往往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具备完整的转型目标和方案,明确从现在的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到实现零碳的转型目标和实施路径;二是转型方案的制定必须基于科学评估,能够满足实现《巴黎协定》所规定的目标,许多机构基于该目标针对不同行业设计了可以量化的核算方法和路径;三是不能有碳锁定(carbon lock-in)效应,即减碳努力不能将碳排放水平长期锁定在某个水平,而不能继续下降;四是要有足够的透明度,即要披露和转型相关的各项信息。

  第二支柱是信息披露要求。G20这次提到的几个披露标准应该比过去对绿色金融的披露要求更加严格。主要因为,一是作为转型主体,尤其是大中型的企业,要获得转型融资必须要有完整的转型方案。仅仅购买一个减碳的设备并不是完整的转型路径,完整的转型路径要能够防止“假转型”。如果没有完整的转型路径,可能会出现两种“假转型”的情况。一种是完成减碳项目的同时又上了很多高碳的项目,另一种是减碳项目能减一点碳,但不能持续减排或充分实现减排潜力,甚至出现“碳锁定”效应。第二,转型主体,也就是企业,要披露碳排放的信息。G20报告要求必须要披露范围一和范围二的排放信息,如果能够做到的话,范围三也要尽可能进行披露。第三,必须要披露实现转型的具体治理安排,也就是说要有一套比较完善的对能耗和碳排放的监测体系,明确未来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目标如何分解到分公司和各业务部门,以及相应的奖惩措施。

  第三支柱是丰富的金融工具。过去几年,国际国内都出现了很多金融工具,大部分是债务类的金融工具在支持低碳转型,比如可持续挂钩贷款、债券等。这些工具并不是完整的工具箱,G20报告认为要扩大工具箱,让纳入更多种类的金融工具,尤其是股权型、担保型的融资工具和其他风险缓释的工具。

  第四支柱是激励机制,旨在让这些转型活动能够具有商业可行性,进一步提高融资的可获得性,这一点很重要。一部分纯绿的项目获得融资的能力很强,例如可再生能源和电动车等,目前已经不需要进行太多的补贴,金融机构会主动提供融资服务。很多转型活动不确定性高,预期回报率不高或者不稳定,难以获得持续融资,因此更需要政府从各个层面给予帮助。具体的帮助手段有很多,比如借鉴央行现在通过“碳减排支持工具”向部分绿色行业提供的低成本资金,地方政府对绿色项目提供的担保贴息等等。还有一些非金融的手段,例如给一些转型企业提供绿电的指标和建设可再生能源设施的土地。此外,有些地方提出电价也可以作为一个政策工具,对做出转型努力的企业给予电价优惠。碳市场也是非常重要的激励机制,如果碳市场可以覆盖更多的领域且碳价足够高,对那些减碳意愿强烈的企业就是更好的激励,也会增加它未来的正现金流。

  第五支柱是公正转型,减少低碳转型可能带来的负面经济社会影响。各个国家关注的角度不一样,大部分国家认为要保证就业,即在转型的过程中不能出现大规模的失业,也有些国家认为转型过程不能导致能源短缺的情况,不能导致高通胀,也不能对社会产生过多的其他负面影响。从金融角度来看,重要的是如何落实公正转型的原则。G20报告当中举了一个例子,如果一个企业到金融机构申请转型融资,这个金融机构应该要求这家企业去评估其转型是否会导致很严重的失业情况。如果回答“是”,那么这家企业应该拿出一些方案缓解对就业的影响,比如再就业、再培训,若有这样的方案且能够保证落实,金融机构就应该去支持这样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这种有社会担当的企业进行低碳转型。


本文为CF40成员、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马骏在2022年12月10日的第四届外滩金融峰会全体大会“稳与进:包容性增长与可持续发展”上所做的主题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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