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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实践经验:开放、改革与民生导向
时间:2011-10-08 作者:黄奇帆

关于扩大内陆开放

  重庆正致力于建设内陆开放高地,主要包括三个概念,即“引进来”、“走出去”和“内陆加工贸易”。

  (一)“引进来”:全方位、宽领域、多渠道

  对国家而言,现在中国外汇储备已达2.9万亿美元,每年还将增加几千亿美元,可能不再需要更多外资。但对西部而言,引进外资,不仅是为了吸引资金,更多的是引进国际人才、先进技术、优质管理、国际市场和全球观念,这是西部必须补上的一课。在这方面,重庆最近三年做得比较成功。在世界金融危机背景下,外资投资处于萎缩状态,但重庆逆势而上,保持较快增长,近三年实际利用外资的增长率均处于全国第一。2009年达到40亿美元,去年增长到63亿美元,总量居中西部第一、全国第八。根据现在已有项目,预计今年将增长到100亿美元左右。这主要得益于,我们改变了过去以港资为主、以工业为主、以增量为主的单一引资模式,形成了全方位、宽领域、多渠道利用外资新格局。比如,以前重庆60%—70%的外资来自香港,但近两年引进台资实现大幅增长,2007年仅位列全国第20位,2009年提高到第8位,去年提高到第4位,仅次于上海、江苏、广东。这对于重庆打造内陆开放高地产生了积极影响。

  (二)“走出去”:面向国内市场

  “走出去”,是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外汇储备呈持续增加之势,如果今后几年得不到改变,到2015年完全可能达到5万亿美元,那将会变成国家的灾难,因为外汇储备过多,受到相关国家的制约越大。在这个意义上,最近几年国家大力倡导“走出去”参与海外投资,是英明的决策。可以说,改革开放过去30年,我国主要通过对外开放让中国的产品“走出去”,今后30年,将是中国资本“走出去”的时代。

  在这个问题上,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从“十五”后期开始就大力推动。去年我国引进外资1000多亿美元,“走出去”投资500多亿美元,但这500亿美元中,有400多亿美元是由中央企业实施的,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铝等“中字头”大集团在国际舞台上发挥作用,省市区层面基本上还没有提到议事日程,不管国有,还是民营,参与海外投资都不多,全国约100亿美元左右。我们认为,“引进来”是开放,“走出去”同样是开放。为加快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我们加快了“走出去”步伐。在国家已批准重庆海外投资50亿美元的基础上,我们在重庆《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今后5年引进外资500亿美元,海外投资300亿美元。把“海外投资”这个硬性指标,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二五”规划,在全国唯独重庆一家。“走出去”海外投资,不能搞“体外循环”,如果一批企业到国外投资,在国外生产销售、循环发展,亏了是国内损失,赢了既不带动中国GDP,也带不动国内就业,也不在中国纳税,意义不大。因此,我们“走出去”的方针、推动“走出去”的项目,是面向中国市场、重庆需求的海外投资。重点突出四类项目:

  第一,地下资源。收购铁矿石、铝矿石、石油、天然气、煤炭等国内市场急需而国外又相对丰富的资源。比如,已投资30亿美元,重钢入股亚洲钢铁公司,获得其在澳大利亚拥有的磁铁矿60%的股权。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4个月全部完成审批,说明这符合国家利益,大家认识高度统一,上下协调一致。同时,获得澳大利亚政府批准,并得到他们鼎力支持。这项投资效益明显,目前重钢每年需要铁矿1000多万吨,主要在海外贸易市场购买,现在离岸价160美元/吨左右,而投资澳矿的开采成本和运行费用等只有70美元/吨。这项投资,6年左右即可收回成本。该矿山约30亿吨储量,每年开采2000万吨,可开采100多年。

  第二,大宗农业产品。到海外建设粮食、食用油等基础性商品生产基地,生产出来后供应国内市场。比如,重庆粮食集团以股权方式购买巴西300万亩土地进行农业开发。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投资:一是土地投资。我们购买土地使用权,利用地表的阳光雨露发展农业,与我国农村承包地使用权性质类似。巴西1亿多人口,60亿亩平原耕地,位于亚马逊森林旁边,风调雨顺,方便耕种,且人少地多,大量耕地闲置,不太值钱。我们以1500元人民币/亩购买,使用期100年,直接种植大豆,每年可生产200万吨。二是贸易投资。由于规模生产带来的示范效应,可赢得周边原住农民信任,再通过投资合作贸易的方式,向他们提供种子、田间管理、收割等流动资金,并收购他们生产的大豆,每年又可收购200万吨。三是物流仓储投资。400万吨大豆不可能短期内运回国内,必须建设百万吨级的储物罐。三方面总投资虽需十几亿美元,但比我国从海外购买大豆便宜一半左右。去年我国进口大豆5000万吨,但并不能与粮商直接贸易,需经过两个平台:一是高盛、摩根等国际金融期货平台,我们去购买大豆期货的合约;二是国际市场的四大粮商,他们控制着全球90%以上的大豆贸易额,通过合约与他们“对倒”,最终购买到大豆。这种方式直接导致中国需要什么,世界相应市场就涨价,最近3年国际大豆价格涨了1倍。现在,我们不跟这两个平台打交道,直接与原产地的土地和农民打交道,自己搭建了一个合理的平台。去年,农业部长韩长赋同志到巴西专门参察了我们的生产基地,并写了考察报告。家宝总理对该报告作出批示,表示鼓励和支持这件事,并要求从国家层面上更加有规模地推动。对这类海外投资,国家并不缺资金,国开行也愿意合作,希望我们发展到1000万吨,相当于国家每年进口总量的五分之一。今年,我们还将在此基础上,到阿根廷等国家再购买几百万亩土地用于农业开发。

  第三,高水平技术装备。收购拥有先进装备或技术的海外项目,逐步将加工基地转移到重庆,提升我们的装备制造业水平。收购技术装备类企业,不像买资源、种粮食,要么不干,要干就是几十亿美元,实际上现在几千万美元就可以把一些小而精的项目拿下来。比如,去年重庆机电集团以2000万英镑收购了英国精密技术集团6家子公司的全部股权,其中包括3个百年品牌、5项世界先进技术。这家公司180多人,技术装备好,订单也不少,可惜被金融危机冲击破产。我们的收购是救了它,公司也很愿意。收购后,这家公司的装备、技术、人才都到了重庆,使我市机床装备工业水平至少提高了10年,现在市场订单一年几十亿元,投资很划算。再如,重庆四联集团以几千万欧元,先后收购了法国汤姆逊半导体公司、美国霍尼韦尔蓝宝石业务。

  第四,对境外优质品牌加工类企业,通过收购股权,将加工基地转移到重庆,并利用它的销售网络,将产品销售全球。最近,我们考虑投入30亿美元,收购一家直升飞机公司。中国很需要直升机,比如汶川地震时抢险救灾所需直升机就捉襟见肘,这个市场还没有打开。如果靠自己研发,时间周期太长,也许十年都搞不出几架。因此,要用资本力量,从三五个在国际市场有竞争力的,又因为某些困难需要投资的直升机公司中选择一家,收购其股份成为大股东。公司的贸易结构、总部等都可以不变,只有一个前提,生产基地必须从美国搬到重庆。道理很简单,公司每年可生产上百架直升机,意味着一个几百亿销售值的产业就横空出世,而且可以同样做销售,加工成本却降低一半。这类海外投资大有文章可做。

  “走出去”海外投资,是在金融危机背景下,世界市场给予我们的难得机遇,可以比较便宜地买土地、资源、装备、技术。只要遵循国际惯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国资委的有力组织,二三十个国有集团都可以成为“走出去”项目的主体公司,比如重庆钢铁集团收购铁矿石、粮食集团种植大豆等。同时,这些国有集团及其一线的操盘手应该有三个“装甲车”,即世界级的投资银行、会计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国际贸易协议中需要解决的问题。20年前推进工作关键靠做,现在“走出去”必须懂行。总之,通过这种“走出去”,使国内资源和国际资源优化配置,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优化配置,我们的长项和国外的长项互相补充,这是帮助中国、帮助西部、帮助重庆更好更快发展的捷径。

  (三)内陆加工贸易:“两头在外”转变为“一头在内、一头在外”

  去过30年,我国沿海开放的重要特征是加工贸易的发展。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大进大出”的口号推动了沿海“来料加工、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大发展,即零部件原材料在外,销售结算在外。从那时“三来一补”启动加工贸易,到去年中国2万多亿美元进出口50%是加工贸易,1.2万亿美元的加工贸易99%都在沿海,中西部几乎为零。近年来,随着沿海劳动力、原材料等各种成本不断提高,沿海加工贸易梯度转移被广泛提及,但事实上新世纪头七八年时间向内陆转移的产业并不多。究其原因,既不是中西部地区的同志不努力,也不是东部沿海地区不想转移,投资者不想到内陆发展,问题出在“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模式上。因为“原材料、零部件在外”,运到中国沿海不仅方便而且成本低,但如果要把这些零部件从上海、广东再运到重庆、西安、成都、武汉,会增加2000公里以上的内陆运输,不管通过航空、公路、铁路,既浪费时间,又产生巨大的物流成本,足以抵消其他一切加工优势。因此,“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模式,符合沿海的实际,但对内陆并不合适。承接沿海加工贸易,必须改变加工贸易模式,这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体现。

  重庆创新加工贸易模式,得益于抓住了世界市场变革催生的机遇。金融危机爆发后,我们发现,各种工业品、化工品、装备产品的国际市场都萎缩了30%—40%,但笔记本电脑市场增长率却保持在20%—30%,原因在于无线上网、液晶面板、集成电路等技术突破,使笔记本电脑的功能更加强大,市场不断扩大。2008年,全球市场销售笔记本电脑1.6亿台,我们当时预计三四年后可翻番,增长到3亿多台。事实也如此,去年全球笔记本电脑销售已达2.4亿台,明年可能超过3亿台。电子信息产业终端产品包括MP3、MP4、电视机、DVD等,但皇冠上的明珠就是电脑;通信网络系统方方面面的市场、产品和运营,核心就是数据中心,要干就要抓住关键点。于是,2008年我们与世界第一大笔记本电脑制造及供应商、占当时1.6亿台全球市场份额28%的美国惠普进行了洽谈,分析了今后几年世界笔记本电脑市场的趋势,希望惠普能够把今后几年新增笔记本电脑产能放到重庆。惠普总裁认可世界笔记本电脑市场的发展趋势,并直截了当地指出了物流问题。为此,我们的应对措施就是改变加工贸易模式,变“两头在外”为“一头在内、一头在外”,使笔记本电脑80%的零部件实现重庆本地制造。惠普当然置疑如何让零部件厂商都到重庆,实现零部件80%本地化。我们说,如果惠普能在重庆下单4000万台,零部件厂商都会过来;如果只下单400万台,我们确实无能为力。要么不干,要干就必须规模足够大。实际上,零部件生产有一个规律,只要一个零件有2000万规模,设立工厂的一切成本都可以实现平衡,如果有4000万规模,就可以产生较大利润。由此,重庆加工贸易的新模式就启动了。

  1、构建“3+6+500”的笔记本电脑产业集群。凡是加工贸易都涉及三种企业,一是品牌商,二是代工厂,三是零部件生产企业。第一,品牌商。我们2009年与惠普签约,惠普下单4000万台;2010年与世界第二大电脑品牌商宏碁签约,宏碁也下单4000万台;前两天又与世界第五大电脑品牌商华硕签约,它的笔记本电脑销量在中国第一,也下单4000万台。凡做电脑的厂商,也会做平板和3G手机,它们是三位一体的,属同一种技术体系。因此,这三大品牌商在重庆下单1.2亿台笔记本电脑,将带动几千万台平板、3G手机和打印机、监视器、服务器、路由器等产能。第二,代工厂,即ODM。惠普、宏碁、华硕落户重庆,但并不直接生产电脑,都是委托代工。全球代工笔记本电脑的主要企业包括富士康、广达、英业达、纬创、和硕、仁宝等6家,他们制造了全球85%的电脑。过去他们主要分布在江苏、上海、福建、广东等我国沿海地区,现在他们一起落户重庆,你追我赶,这家上个月竣工,那家下个月投产。总的概念,已经形成6个代工企业生产三个品牌商的笔记本电脑格局。第三,零部件企业。上亿台笔记本电脑订单,6个代工厂集聚,吸引了200多家零部件企业落户,我们的目标是达到500家。因为一个零部件,可以由两三家企业一起生产,1亿多台整机,每家零部件企业生产三四千万个都有余,让品牌商有选择权的余地,也是一种市场竞争的平衡。如果每个零件只有一个企业生产,那就没得选择,只有“保口粮”,市场必须要有一点过剩才合理。目前,重庆已形成“3+6+200”的笔记本电脑产业集群,两年后将达到“3+6+500”的规模。届时将产生1万亿元销售值,使整个重庆工业销售值翻番,也使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升级。同时,在沿海地区已有1亿多台笔记本电脑生产规模的基础上,加上重庆新增1.2亿台,将使中国的笔记本电脑产量翻一番。如果明后年全球笔记本电脑产量达到3亿多台,那么重庆占1/3,中国沿海占1/3,世界其它地方占1/3。这件事之所以能够成功,除了靠企业与企业、领导与领导之间招商引资互动外,关键是转变了加工贸易的模式,实现了“一头在内”,即80%的零部件在重庆本地生产,既创造了最小的物流成本,又凸显了加工成本的优势。

  2、加工贸易新模式使我们占领“微笑曲线”的高端。加工贸易“微笑曲线”的顶端,一头在零部件的制造研发,一头在销售结算。加工贸易新模式,使“微笑曲线”的全流程都留在了重庆。一是零部件。最近,日本发生地震,全球电子产品会普遍涨价,尽管4月份还有库存,但到4月下旬或5月份就会短缺百分之几十。因为日本不搞总装,主要是生产零部件,全球重要电子产品40%的零部件都来自日本。为什么?中国人不喜欢搞零部件,喜欢做总装,觉得零部件是小事。实际上,在电子产品领域,零部件往往是技术的高端。所谓“电脑的研究开发”,实际是零部件的研究开发,只要零部件水平上了台阶,整机电脑就会上台阶。集成电路、液晶面板、硬盘、各种基座和线路板都是零部件,代表的是技术前沿。我们为解决物流问题,提出实现80%的零部件本地化,实际上也把研究开发带动了。目前,惠普、思科等都在重庆设立了研发中心。二是结算。加工贸易“一头在外,一头在内”,在外的就是销售,在全世界销售,销售之后就有结算。过去20多年的沿海加工贸易,制造商生产的皮鞋、箱包、衬衫以及组装的电子产品等,虽然工资和税收的结算在当地,但经品牌商在全球销售的结算都不在中国。目前,每年1万多亿美元的加工贸易结算,5000亿美元在新加坡,3000亿美元在香港,还有两三千亿在台湾和东京。以前,发展加工贸易,我们一般与代工厂合作,因为他们需要厂房、劳动力,生产产品,创造产值、GDP。现在,品牌商不带一个工人。不制造如何产品,也不会有加工税收优惠可谈。怎么与他们合作?其实就两个方面:一是在当地下单,二是在当地结算,设立运营总部。惠普1000亿美元的运营总部原来设在新加坡,过去20多年都是如此,在上海、江苏、广州生产的所有惠普产品,虽然都是从中国沿海销售到全世界,但结算却在新加坡这个离岸金融中心。我们认为,这涉及国家利益问题。所以,2009年我们向惠普提出,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希望他们不仅在重庆下单,也要把运营中心设在重庆,而且整个亚太地区的结算都在重庆,最终惠普同意了。尔后,我们与宏碁、华硕的合作也做到了这一点。他们与重庆签约后,都宣布第二运营总部设在重庆。运营总部就会有下单、结算的功能。一个1000亿美元规模的结算中心,相当于六七千亿人民币的国际贸易,结算过程会产生四种税:即交易契税、所得税、营业税、版税,大体上每1000亿美元可以产生100亿元的税收、100亿元的银行服务费,还有许多会计服务贸易的业务。我国每年1万多亿美元加工贸易,就有1000多亿元的税收、1000多亿元的银行服务收入、几百亿元的高级会计师收入流失海外。在这件事上,重庆为国家争了气,现在已有1500亿美元的结算在重庆发生。这也是重庆税收高速增长的重要原因。目前,重庆GDP保持16%—17%的增长,但税收能增长50%,今年一季度达到53%。税收不能“偷懒”,一般而言,17%的GDP增长能带动30%的税收增长。重庆17%的GDP增长,带动50%的税收增长,靠的就是结算这一额外增加的收入。这类似于上海的股票交易所,税收留给上海统计,股市一好,税收一下就增加了。

  总之,西部内陆地区要通过“引进来”、“走出去”、创新加工贸易模式,加快开放步伐,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过程中,要用符合国际惯例的方式推进,这样会实现事半功倍、突飞猛进的发展,开创难以想象的新局面。

关于深化改革创新

  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制度安排导致的,尤其是大面积、长周期存在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必须从制度入手予以解决。如果只在管理上下功夫,哪怕出发点是为了老百姓,也可能事倍功半。邓小平同志曾说过,改革就是调整生产关系,就是一种制度安排。我们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绝不能光靠投入,也不能只靠人的精神面貌,关键在于形成合理的制度安排。近年来,重庆推进了几项重大改革,在全国引起了积极反响。

  (一)住房制度改革

  过去十年,关于房地产问题,不管是新闻媒体,还是老百姓,或者工作层面,各持不同意见。国家年年有调控,但总体效果仍不够理想。我们认为,根子在制度安排。为此,我们对住房供给制度进行了改革。

  1、住房供给由“单轨制”改革为“双轨制”,大体量建设公租房。上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住房供给是“单轨制”,主要靠政府分配、单位分配、公房分配,看似很平均,实际上很多人没住房,条件好的也只能分到二十平方米左右的房子,住房条件总体很差。90年代以后,住房供给仍然是“单轨制”,但由公房配置转变为了市场供给,大规模发展商品房,老百姓住房有了极大改善。这本身是健康的,方向也是正确的,但忽略了保障房体系。在保障房建设上,过去主要靠两种:一是廉租房,供应对象只是占城市人口2%—3%的城镇低保人群,量太小,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二是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有资源、有钱、有权的部门可以搞,每人1套甚至2套,但没资源、没钱、没权的边缘化部门就搞不成,群众意见纷纷。这是不平衡的,政府机关不平衡,企业更不平衡,而且导致利益输送、权力寻租。比如,一套经济适用房5000元/平方米,当时的商品房市场价可能1万元/平方米,五年后商品房市场价变为2万/平方米,转手出售经济适用房即便补点土地出让金和税费,也是发横财,这就必然导致利益分配不公、腐败等问题。为此,重庆在三年前就着手研究,提出了住房供给“双轨制”,大体上30%—40%的城市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保障由政府提供,60%—70%的城市人群由商品房市场供应。也就是,城市1000万人口中,大概有300—400万人需要住保障房,需要政府建设6000万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市委、市政府决定,三年建设4000万平方米公租房,去年已开建1300万平方米,今明年分别再建1350万平方米,加上过去几年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形成的2000万平方米安置性住房,全市保障性住房面积将达6000万平方米,按人均20平方米计算,可让300万人实现“住有所居”。其中,安置性住房属于拆迁居民的权益,是有产权的;公租房主要是租赁,没有产权。公租房建设有三个要点:

  第一,建设成本。公租房建设所需土地不计入成本,完全由政府划拨提供。按平均造价约2500元/平方米计算,建设4000万平方米公租房,需要资金1000亿元,其中300亿元由政府支出,700亿元向社会融资。社会融资主要有三个来源:一是向银行贷款,可以借300—400亿元。二是向中国人寿、中国人保等保险公司筹资,可以筹200亿元。保险公司投资公租房,其回报率比存银行高得多,也很安全。三是向社保基金筹资,可以筹100亿元,这有利于资金保值增值。700亿元融资还本付息主要靠两条:一是租金平衡利息。公租房不是廉租房,是要收取租金是,但由于成本低,租金为同区域商品房市场价的60%。目前平均租金10元/平方米•月,4000万平方米每年可收取租金50亿元左右。700亿元贷款,按平均利息率6%计算,利息只有40亿元。租金收入大于利息,可平衡利息。二是商业配套设施和公租房出售用于还本。4000万平方米公租房楼盘,周边可建设300万平方米商业配套设施,按现市场价格出售,每平方米可盈利1万元,300万平方米就是300亿元。公租房租住5年后,总有一部分人觉得比较便宜想购买,如果当时商品房市场价格8000元/平方米左右,公租房价格可能只有3500—4000元/平方米,只要出售1000多万平方米公租房,就可回拢资金400亿元。这样,资金可以实现平衡。为此,我们在这件事上没有任何犹豫,而且现在运行情况良好。

  第二,公租房永远姓“公”。就是公租房只能在体内循环,不能进入商品房系统。经济适用房最大的问题就是可以市场流转,比如今年建设10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5年后就可当作商品房流转了,没有经济适用房后又重新建设。过去公房分配也是如此,干部退休不退房,新的干部上任又需分房,就不停地建房。整个社会总会有相对的低收入群体,公租房就应该永远保留下去,其实公租房就应该是“周转房”,让低收入群体继续租用,公租房周转只能在公租房人群中周转。比如,现在的承租户,三四年后经济条件改善了,购买了商品房,就退出公租房,然后再继续出租给其他需要租房的人。如果有人自己不住公租房了,就可以当作二手房出租给别人,那公租房的性质就乱了。但这并不是有的新闻媒体所说的,公租房姓“公”是排斥社会资金,它是一个属性的定义。

  第三,公租房的租售对象。主要包括三类群体:一是农民工。公租房建设之初,我们以个人月收入2000元以下、家庭月收入3000元以下作为边界,超过边界的农民工不能申请公租房。其实,对农民工而言,哪怕每月5000元收入,只要买不起房子,愿意租住公租房,都应该可以申请。后来,我们索性放开,只要是农民工,不讲收入限制。农民工的属性一清二楚,户口在农村,在城市务工,在城市没有住房。二是大学毕业生。无论外地或本地户籍的大学毕业生,刚工作又买不起房,只要愿意租房,都可以申请,同样不设收入限制。三是城市原住民,即是重庆城市户籍的老市民。对这个群体,只看一个指标,就是家庭人口平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以下,以后可能放宽到18平方米,不以家庭月收入作为公租房的准入门槛。比如,有的家庭月收入8000元,但有小孩在国外读书,每个月寄去五六千元,自己却舍不得花钱,居住很拥挤,也可以申请公租房。再如,有的家庭收入很高,但家里有人生病,花掉很多钱,也应该可以申请公租房。总体上,对这三类人群,我们完全放开限制,既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又转变社会观念,倡导一种生活方式。就公租房的服务对象而言,不同的城市会有所不同。比如,上海现有2000万城市人口,十年后不太可能增加到3000万人,公租房的主要对象不会是外来人口。重庆不同,现有城市人口670多万,十年后将超过1000万,新增城市人口主要是转为城市户口的农民工,也包括大学生、白领等外来人口,他们就成为公租房的主要服务对象,比重会超过50%。我们计划,4000万平方米公租房的服务对象,60%为农民工,20%为大学生毕业生。真正城市原住民的住房问题,在计划经济时代公房配置、单位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房、大规模危旧房拆迁中已各解决了一块。总之,只要把公租房配置好,就能解决城市住房保障体系问题。

  2、通过“五管齐下”措施调控住房供给。在保障低收入群体“住有所居”的同时,对商品房体系也要加强调控。我们主要有五种措施:

  一是宏观配置体系,即保障房与商品房“双轨制”运行。

  二是土地供应调控。房地产调控与土地调控是紧密关联的,不能让地价推动房价不断涨高。实际操作中,我们按照楼面地价最高不超过当期房价的1/3进行调控。比如,一个城市的房价2万元/平方米,楼面地价6000元/平方米是可以的,但如果楼面地价卖到2万元/平方米,必然把房价推向5万元/平方米左右。目前,许多城市的土地都在房产商手里,政府想要调控时没有土地,想供应也供应不出来,比较被动。因此,土地调控是有条件的,需要有较多的土地储备,这样就可以有节制地加以调控,在不同时期多供应一点或者少供应一点。重庆从2002年开始进行土地储备,目前在全国储备最多,市地产集团、城投公司分别储备了20多万亩、30多万亩,并且都是今后城市发展的重要地块。这种做法类似于香港政府的土地储备。

  三是房地产供求平衡。供不应求要涨价,供过于求要跌价。为此,我们设立了一条规则,房地产投资不能超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25%。如果一个城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房地产投资占到50%以上,就会形成泡沫;如果只占到10%,就会供不应求。重庆过去七年始终如一地做到了这一条。比如,去年68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投资1700多亿元,基本上实现“供”的平衡了;“求”方面的平衡,主要采取限购令,限买、限外、限贷等措施,可以缩小需求。

  四是税收调控。就是我们一直采取的“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优惠,高端有遏制”措施。“低端有保障”,就是建设安置房、公租房,一不收出让金、二不收配套费、三不收税、四不收利润,也就是免税费,实际上降低了建设成本,也因此公租房的租金就低。“中端有市场”,就是老百姓买来自己住的普通商品房,在按揭贷款、个人所得税返还政策上给予优惠。2001年前,我在上海工作时,就搞了这个方案,在上海实施了四年。全世界不管美国、欧洲,还是香港、新加坡,买普通商品房按揭贷款,家庭收入个人所得税都可以退、补、抵扣,这是让中产阶层有房产的重要社会平衡,也符合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的精神宗旨。尽管对房地产市场大家都在调控,但我们没有朝令夕改,仍然在实行退税,继续鼓励购买普通商品房。“高端有遏制”,就是对高端商品房的交易环节、生产环节,多收一点契税。高端商品房增值多,要收增值税;所得税也要收,一税不落,该收就要收。最近重庆按照中央部署,与上海一起作为国家房产税试点城市,我们对别墅、高档公寓征收房产税,大体占整个商品房市场的10%左右。重庆现有别墅几千套,在建或销售的别墅几万套,均价1.5万—2万元/平方米,对这些房子征收房产税后,对房价就会有一定遏制。有钱买别墅,也应该交税,享受资源多,也应当履行义务。美国所有高档公寓,都要收3%—5%的房产税。重庆对超过均价两倍的收0.5%,超过三倍的收1%,超过四倍的收1.2%,总体比较温和。

  五是金融调控,包括银行信贷,租金、利息、准备金率、首付比例等措施。

  总之,通过以上五个方面的合理调控,实现两个目标。其一,双职工家庭6—7年能买一套70—8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房。这是一个境界,欧美等国家都做到了。其二,房价增长率不超过老百姓收入的增长率,即做到“三个不高过”:不高过全市GDP的增长率,不高过城市职工年均收入的增长率,不高过城市人均收入的增长率。当然,还必须确保房价的起点不能过高。我相信,只要在这五个调控措施上下功夫,房地产市场一定能够调控好。

  (二)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

  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出现了两个有悖于全世界城市化进程的现象。其一,全世界城市化的本质,是把农民变成城市居民的过程,是农民进城、减少农民的过程,而不是城市人口自我拔高、自我改善的过程。而中国以常住人口来统计城市化率,看似城市人口逐渐增加,但实质上城市户籍人口几乎没有增长,这是不合理的。其二,全世界城市化进程是耕地逐渐增加的过程,不是逐渐减少的过程,而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却守不住耕地红线。国土资源部每年要批700—800万亩耕地指标,分配给各省区市,10年就是8000万亩,如何平衡?中国几千年农耕社会,早把可用的土地变成耕地了,已没有多少可供改造为耕地的土地。如果硬要扭曲自然规则,把荒滩变良田,把沙漠变森林,这是对环境的巨大破坏。全世界的城市化进程,本质上是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退耕与城市增加建设用地相互平衡。从宏观来讲,我国农民在农村的人均建设用地面积约250平方米,而城市居民在城市的人均建设用地面积约100平方米。现在2亿农民进城务工,不仅占有2万多平方公里的城市建设用地,同时占有5万平方公里农村土地,农民工“两头占地”,致使农村的建设用地退不出来、耕地增加不了,城市又刚性扩张,出现不平衡。这个问题已困扰中国经济多年,也使得房价攀高,耕地减少。从微观上讲,这也是对农民人权的歧视。2亿农民工每年春节候鸟一样的“大游行”,给铁路运输等带来巨大压力。一些在沿海务工10年、20年的农民工,老弱病残后又返回原来的农村。还有,在社保、教育等方面也对农民工不公平,比如城市居民和农民工因交通事故致死,城市职工可获赔30多万,农民工获陪不到10万;企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同样工种、同等月薪,给城市职工缴20%,给农民工只缴12%;农民工子女上学需交择校费,等等。总之,对户籍问题,如果再不从制度上、源头上加以解决,势必影响中国社会稳定、影响中国经济发展。为此,我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敢于破冰,开展了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

  自去年8月户改方案出台以来,目前已有180万人转户进城,预计今年内还可再转100多万人。我们计划第一批转户300多万人,主要是过去积累的在城市工作3年或5年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重庆现有农民工800多万,400多万在沿海,400多万在重庆,其中在重庆城里工作3年以上的农民工有200多万人,加上他们的家属就有300多万人。这项改革,我们坚持以农民工自愿为前提,不下任务、不作考核,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支持。短短半年多时间,已有上百万人转户进城,说明改革符合老百姓的意愿。重庆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做得很平衡,有几个工作要领:

  一是农民工转户必须在城市务工3—5年以上。这是农民工以他们的青春和有效的工作岗位换来的户籍,与宅基地、承包地等农村权益是否退出无关。而且,不管重庆本地户籍,还是外地户籍,都可以申请转户。

  二是城市养老、医疗、教育、就业、住房“五个保障”一步到位,与城市居民享有完全同等的待遇。这个待遇不是转户以后自己申请,而是自动生成、一步到位全覆盖,这是我们工作的特点。

  三是分层次推进。重庆是由特大主城、31个远郊区县城和1000多个乡镇组成的城市群。我们规定,在主城区工作5年以上的可以转户主城区,在区县城工作3年以上的可以转户区县城,在城市工作一两年的可以在乡镇就地转户。而且,转户对象以开发区的农民工为主,因为有大量农民工在开发区务工就业。

  四是农民工转户成本长周期综合平衡。农民工转户确实需要巨额成本。如果每转一人需要10万元,中国2亿农民工就要20万亿元。一下拿出这么多钱,谁也干不了。重庆300多万农民工转户就需要3000多亿元,可以分为三笔账,分15年支出。其一,国企、民企、外企等各类企业支出1000多亿元,主要是转户居民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支出。外企最能接受,因为他们不管在哪个国家建厂招工,支出员工社会保险都天经地义,但只有在中国有城市职工和农民工两个标准。现在农民工转户为城市居民,就执行同一标准。一个农民工转户后,用工企业每年需多支出三四千元,200多万农民工就是50—60亿元,与全市1万多亿元工业销售值比较,只增加了千分之几的成本。这是保障农民工的权益,是必须的。其二,政府、社会和农民共同承担1000多亿元,主要是社会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基础实施和住房系统等。诚然,农民工转户进城,学校、医院、交通、住宅等城市公共服务都要增加,但这本来就是城市化进程的必然结果,是城市发展市场需求的重要来源,也是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难道城市化,仅仅就是让农民工贡献GDP、贡献税收、贡献利润、贡献产值,连公共服务都不提供给他们?事实上,农民工在城市工作3—5年后才转为城市居民,客观上政府在这3—5年里已经把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扩展开了。政府保障公共服务是职责所在,除了业已投入的公共基础设施,重庆今后10年仍需新增支出至少300亿元,这是能够平衡的。可以通过市场运作的公共服务项目,向社会融资,比如刚才讲到公租房建设融资700亿元,这也能够平衡。部分公共服务农民也需要承担一部分费用,比如农民工租住公租房需交房租,公租房体系的日常管理费用,大体上一半由政府掏钱,一半由老百姓自己承担;再如,转户居民需依法承担养老和医疗保险等个人部分费用。这方面也是平衡的。其三,市场化机制运作1000多亿元,主要是承接农民退出宅基地、承包地所需成本。农民不愿意放弃农村户口,主要是因为以前的制度设计造成的。农民属于集体户口,是集体的一员,宅基地、承包地和林地都属于集体产权,只要放弃了农村户口,就必须放弃这三块地,他们当然不愿意自己的利益白白损失。为此,我们承认农民工这三块地的使用价值,农民工转户后仍然保留与土地相关的权益。《宪法》规定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但使用权属于农民,是他们的财产权,保留或者赠予他人与否是他们的自由,如果他们愿意卖掉,政府就要有接盘的体制。300多万农民工有50万亩宅基地,每亩价值现在15万元左右,如果全部退出,政府需准备700亿元接盘,但实际会在今后10年每年退出一部分,因此目前政府每年只需准备几十亿元就可以平衡。承包地也是如此,因为它们只能作为农业用地使用,每亩地价值七八百元/年。总体上,农民转户退地成本1000多亿元,我们有把握解决所需资金支出。农村土地流转,不管是作为股权,还是转让、出租,都是市场流通的问题。为此,重庆创造性发明了地票制度,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全国唯一的农村土地交易所,在国土资源部的监督下运行。其运行机制就是农村宅基地和建设用地退耕与城市增加建设用地占补平衡。比如,农村有100亩宅基地需要退出,全部复垦为耕地,新增的100亩耕地回归集体组织使用,同时产生了100亩地票,可以在农村土地交易所交易,就像股票交易一样。国家规定在城郊结合部征地需要国家批准用地指标,现在重庆就可以用地票换指标,而且每亩地票15万元或者20万元,增值部分扣除成本85%归农民所有。实行地票制度有三大好处:一是扩大耕地面积。重庆现有3000多万亩耕地,即使每年征用20万亩,10年就会征用200万亩。现在,有了地票交易制度,耕地面积只会增多不会减少,因为如果转户1000万人,农村退出的300万亩宅基地都变成了耕地,即使城市会增加100多万亩建设用地,但依然会多出100万亩耕地。二是建立完全自由的市场化平台。这种土地退地机制,是通过市场化方式自愿退出,而不是通过行政方式直接剥夺。让老百姓通过市场周转平台自愿流转土地,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三是可以辐射1000平方公里的级差地租。上海用不着农村土地交易所,因为上海的农村不管是在近郊,还是在离城市100公里远的地方,地价差异并不明显。而对重庆甚至全国大部分省市而言,离大城市1000公里远的农村宅基地,即使房子建得再好,价格也不会太高。如果把宅基地复垦为耕地,作为地票交易时,谁买了就可以在城郊结合部搞房地产,每亩地票价值20万元很容易。地票的重大意义,就是让偏远农村分享到大城市城市化进程的级差地租。重庆土交所成立两年多来,已累计交易地票5.6万亩,成交金额86.6亿元,大部分资金由房产商转给了农民兄弟。这就是大城市反哺大农村,就是城市化进程带来的好处。

  总之,对于长周期、大面积存在的社会矛盾问题,决不能回避,也回避不了。政府要以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按照中央的要求,敢于化解这些重大矛盾,善于从制度安排上进行改革,做好顶层设计和系统安排,解决好主要矛盾。尽管在解决过程中可能产生两三个伴生问题,也不用过分担心,因为通过改革我们已经上了一个新台阶,在新台阶上再去化解伴生问题就会相对容易。

关于民生导向发展

  刚才讲到,通过扩大开放的几个环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通过改革创新的关键制度安排,解决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就整体而言,经济社会发展必须有发展模式问题,如外向型发展模式如何向以内需为主、兼顾外向的发展模式转轨,以投资拉动为主的发展模式如何转向以消费拉动为主。在转变发展模式过程中,总体上要按照国家的要求加快推进,具体到一个省、一个城市主要是如何调整经济结构。为此,重庆积极探索民生导向型的发展模式。至少有三个要点:一是经济增长不能主要靠投资拉动,而是主要靠内需拉动。二是要以人为本,缩小城乡、区域、贫富三大差距。在发展过程中,不是先扩大差距,再缩小差距,而是一边发展,一边缩小差距。是否真正转变了发展方式,这是一个核心指标。如果经过五年发展,三大差距比五年前更大了,就说明这种发展模式出了问题,一定要转变。如果五年后三大差距缩小了,经济也得到了较好发展,就说明这种发展模式是正确的。三是保障和改善民生。这是党的根本宗旨的体现。我们共产党心系群众,心系民生,一切工作的目标都是为了民生。要深刻认识到,保障和改善民生,不仅是宗旨的要求,更是发展的动力。也就是,在发展的同时改善民生,在民生改善的同时拉动内需、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发展。实现这样的发展,就进入了科学发展观的真正境界。

  基于上述认识,重庆“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了缩小三大差距的目标,到“十二五”末,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3.35:1缩小到2.5:1,以人均GDP衡量的“圈翼”发展差距由2.2:1缩小到2:1,以基尼系数衡量的贫富差距由0.42缩小到0.35。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我们自我加压,在全国率先把缩小三大差距作为考核指标,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二五”规划,力争在这一全国性问题上率先破题。这是科学发展观的要义所在。我们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

  (一)抓住缩小三大差距的关键环节

  人和人之间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与人生产生活密切相关12个方面:

  1、人生存意义上的四个环节,衣、食、住、行。衣,只要能穿暖,富人和穷人差不多。食,现在基本都能吃饱饭,也没有太大差距,吃得“太好”反而不利于身体健康。这两个方面不是贫富差距的要害。住,差距太大,有的人住危旧房、没房住,有的人住别墅。我们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实行“双轨制”、“三端调控”,就是在缩小住房上的差距,今后5年还要继续推进。行,有人坐轿车,有人骑自行车,关键是公共交通要搞好,城市不塞车,轨道交通、公交线路全覆盖,出租车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农村道路畅通,通村通乡公路全覆盖等。

  2、人发展意义上的四个环节,教育、就业、养老、医疗。教育,是人最基本的发展权,富人、穷人的小孩都应该不分贵贱。“普九”、“普十二”的教育制度要实现城乡均衡发展。就业,人人都要实现就业,失业率要足够低,要鼓励创业,也与经济发展水平有关。同时,还要解决好就业中的不公平问题,不论农民工就业,还是城市居民就业,都要同等对待。养老,人到年老都需要养老,既要提高城乡养老保险覆盖面和待遇水平,也要提供良好的公共养老服务。医疗,人的生命各阶段都需要身体健康,要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对这四个环节,要在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城乡、区域、群体的公平化、均衡化。

  3、社会公平意义上的四个环节,税收、财政转移支付、户籍管理、公共服务。一个社会是否公平,与政府的调控密切相关。税收,这是分配制度的核心,初次分配、再分配都有税收调控的问题。财政转移支付,政府税收后就有如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问题。户籍管理,与人口迁徙、城乡要素合理流动、社会资源享受等密切相关,也是导致社会不公平的重要原因之一。政府把人权问题解决好,也是很重要的。公共服务,就是政府为整个社会提供基础设施、基本社会保障等。如果这三个方面的12个环节都能大体均衡,不管社会发展到哪个阶段,城乡、区域、贫富差距都不会太大。

  (二)操作层面重点推进四项工作

  1、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国民收入分配体系包括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既有税收问题,也有社会保障问题。社会保障主要体现在再分配。由于有的税种属于间接税,有的属于直接税,所以税收既体现在初次分配,也体现在再分配。这方面,目前存在的问题不少。1990年,我国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60%左右是老百姓收入,政府税收、企业利润、再生产和企业折旧加起来占40%左右。据社科院专家分析,到2000年老百姓收入占比降到50%左右,现在老百姓收入仅占40%左右。很明显,政府税收比重提高了。去年,我国税收8万多亿元,占GDP比重超过20%,如果加上土地出让金等其他非税收入,政府税费占比达到30%左右。而且,税收收入以每年百分之二十几的速度增长,老百姓收入每年只增长百分之十几,这种差距还将拉大。企业利润,中央企业1万亿元,地方国有企业1万亿元,民营企业几万亿元,金融资本几万亿元,也占到百分之几十。目前,我国老百姓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比美国低,美国达57%。当然,调整税收比重,由中央统一决策部署,地方政府可以提建议。从地方政府层面,可以探索开展的有:

  一是房产税。今年重庆提出了试点方案,已经中央批准,正在实施。实施房产税,把收取富人的税,用于平衡穷人居住的公租房建设。这是一种调节收入差距的方式,地方政府可有所作为。

  二是居民首套普通商品房买房按揭抵扣个人所得税,把地方税收部分退给老百姓。这也是一种增加老百姓财产收入的方式。

  三是提高高收入群体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企业和个人缴纳两部分组成,企业按照职工基本工资的20%缴纳。按现行制度设定,超过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比如,重庆职工平均工资3万/年,一般工人的年收入只要在9万以下,都按20%缴纳;但对于年收入100万的高收入群体,也只按9万的标准缴纳20%,本来他们该交20万,却只交了1.8万,这是典型的助长“两极分化”。而且,这个钱不是个人交,是企业交,企业既然可以给他100万年薪,也应该交20万的养老保险。如果高收入群体都按个人收入的20%缴纳,重庆每年可多收入几十亿元,全国就可多收入几千亿元,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都将大幅提高。这个制度是上世纪90年代制定的,这与当时的职工收入差距是相适应的,而目前职工收入差距已远远超过3倍,所以这个制度应当调整。为此,我们准备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由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提高到600%,从而扩大养老保险资金来源,实现“抽肥补瘦”。

  四是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按国际惯例,也是经济学原理,一般而言,个人所得税应该低于企业所得税。中国有个历史沿革,80年代企业所得税率55%,个人所得税率45%,当时是合理的,符合国际惯例的。90年代以后,经济特区外资企业所得税率执行15%,国内其他企业调整为33%,个人所得税率保持不变。近年来,企业所得税率降低为25%,个人所得税率还是没变。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一些企业老板“不拿工资”或者企业高管在海外发工资等合理避税现象。比如,年收入100万的白领,把自己的工资放到香港、台湾去领,那里的个人所得税率只有15%,新加坡为17.5%,实际造成国民财富的流失。我国每年收取个人所得税1万多亿元,其中80%以上来自工薪阶层。美国、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个人所得税的70%—80%是高收入阶层缴纳。所以,调整个人所得税,不仅是起征点问题,更重要的是税率问题,至少不能超过企业所得税率。

  五是调整遗产税、出口退税等。比如,我国的税收政策鼓励进口,零部件从国外进口,经加工企业总装后出口,不收任何税。但我国企业生产的零部件供应给同样的加工企业总装后出口,要收17%的增值税,再按不同品种给予11%—14%的出口退税。这样,实际上造成本土零部件制造商,反而要交3%—6%的税。因此,沿海加工贸易的零部件普遍采取进口,日本地震后零部件供应不足,导致国内电子产品零部件短缺。

  上述问题,都应该用改革的办法,进行系统制度安排,在初次分配、再分配的宏观层面调整比例,微观层面调整政策的合理性。这些都可以认真研究探索,有的改革措施地方政府也可以努力实现,有的必须经中央统一调整,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争取批准试点。总之,今后五年是我国收入分配调整、税收体制改革的重要时期。

  2、普遍增加老百姓的财产性收入。从“十五大”到“十六大”、“十七大”,中央报告都写着“增加老百姓的财产性收入”。这是缩小城乡差距、贫富差距的重要措施。有时候,越是富人越有财产,不用动什么脑筋,他的财产资本越长越高,贫富差距就越拉越大。让广大民众充分享有财产性收入,是缩小贫富差距的关键环节。我们创新制度安排,推动了几项重大改革措施。

  一是创造性设立全国唯一的土地交易所。这是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措施。它就像股票交易所一样,让企业的资产要素、股权要素流动起来,增加了全社会股民的资产收益。重庆土交所是让整个中国农村的特别是远离城市的、100年以后还是农村的分散的宅基地,分享大城市郊区级差地租的一种重大措施。它的关键在于把农村的土地复垦为耕地,归还给农村集体组织,其功能性质不变,但复垦的耕地可形成地票在土交所拍卖,拍卖所得按15%所有权、85%使用权,分别归集体和农民个人所有。比如,农民退出1亩宅基地,形成地票拍卖所得20万元,17万元归农民,3万元归集体,集体同时增加1亩耕地可以进行再分配。这样农民就有了财产性收入,其财产潜在价值目前每亩16—17万元。重庆现有农村宅基地300万亩,就可以理解为具有5000多亿元价值。如果这个资产不能流动,就一文不值;一旦流动起来就是5000多亿元,而且每年还会增长。两年前,地票8万元/亩,现在涨到17万元/亩。成都前不久学重庆搞了地票,一周内把地票炒到80万元/亩,被国家立马叫停。但随着土地资源配置状况的变化,以后涨到20多万元/亩是可能的,届时重庆农村老百姓宅基地的潜在财富就可涨到六七千亿元。

  二是深入推进农村宅基地、林地、承包地“三权”质押。中国有9亿农民在农村,但全国贷款90%以上是城市项目,工商企业融通融资真正用于“三农”的贷款没有超过5%。这严重违背了中央关于支持“三农”、金融扶持“三农”的要求。出现这种局面,也不全怪银行,毕竟银行贷款是需要抵质押物的。这方面农民先天不足,宅基地、林地、承包地的所有权都属于集体,农民想把自己使用的这三块地质押给银行贷款,必须经集体审批,以前甚至连抵押概念都没有。于是,我们创造性地开展了农村“三权”质押,农民可以按宅基地、林权地、承包地85%的价值进行质押贷款。对于以什么比例来划分农民三块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在理论界众说纷纭,我们考虑到农民是弱势群体,就按85%和15%作了划分,大头归农民。也就是说,如果农民以一块价值100元的地作为质押物,银行只能以85元的价值作为抵押贷款。这项改革,给予了抵押物明确的价值鉴定,农村就可以实现真正的融资。改革办法试行一段时间后,经人大常委会通过就成为地方性法规,待国家出台相关法规后,我们再遵照国家要求执行。重庆的300万亩宅基地、3000万亩承包地、6000万亩林地,加起来估值1万亿元,85%就是8500亿元,如果能质押1/3,就可获得两三千亿元贷款,目前重庆农村贷款总共仅四五百亿元。我们要相信,农民贷款后一定会精心经营,不用担心形成坏账。最终,两三千亿元的投资会形成两三千亿元的产出,产生一千多亿元的GDP,农民的收入水平也会大幅提高。总之,帮助农民增收,就要让农民拥有财产性收入,就要让他们的财产物化、具体化、价值化,能够抵押、质押,在金融市场实现周转。

  三是推进林权确权到位。重庆是大山区,有6000多万亩的山林,现在已基本确权到位,至少把3000多万亩山林还给农民,并在经济价值较高的3000多万亩林地大力发展林下经济,融通起来。重庆现有3000多万亩耕地,不管种粮食还是蔬菜,每亩土地平均可实现4000元/年收入,耕地产生的收入每年只有1200多亿,重庆2000多万农民,靠耕地人均年收入五六千元,外出打工可以多增加一些。我们把3000万亩林地还给农民,每亩林地也可产生几千元年收入,加上林下经济,可使农民收入成倍增加。所以,把林地资产归还农民,用好用活,是很有价值的,也是在增加农民的资产性的收入。

  四是大力发展微型企业。这是老百姓自己创业、增加资产性收入的重要措施。我国有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大中型企业、中小企业、个体户,就是没有微型企业。个体户永远是个体户,不是企业。一般而言,企业都是从微型企业发展起来的,比尔•盖茨的微软帝国也是诞生于微型企业。欧美国家把微型企业纳入很重要的政策鼓励范围,但我国比较忽视。金融危机以来,重庆在全国率先扶持微型企业发展,重点支持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三峡库区移民、大学毕业生、下岗职工等九类群体自主创业,按注册资本金的30%—50%给予补助,给予等额税收返还,可申请不超过投资额50%的创业扶持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这样,社会民间资本就形成了大量的微型企业,如果1万个微型企业每家注册资本金10万元,社会资本就集聚了10亿元,政府财政补助5亿元,就是15亿元,加上银行融资15亿元,一共就是30亿元。这30亿元循环起来,可以解决10万人就业。如果这10万人不就业,在家里等着扶贫帮困,财政支出失业救济每月也要几百元,每年几千元,10万人就是几亿元,而且是年年支出。政府与其拿钱“买棺材”,还不如买药让他活起来。一次性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不仅带动就业,企业发展起来还会交税。去年创办的1万户微型企业,已有超过30%的企业申请纳税。今后五年,我市将再扶持发展15万户,带动150万人就业。按照每人30万元年销售值计算,就可产生4500亿元销售值,如果换成工业投资至少2000多亿元。所以,发展微型企业意义深远。为保障微型企业的“健康率”,我们实行“三不”监管:一是不准抽逃资本金;二是不准搞“空壳”企业;三是不准搞投机,包括不放债、不炒房、不炒股。在“三不”的前提下,无论办餐饮、服装,还是办创意产业、风险投资等类型企业都可以,都是增加老百姓的财产性收入。

  五是促进国民经济证券化。比如,重庆GDP有1万亿元,希望上市公司市值总额也能够达到1万亿元。虽然这1万亿元股票全国人民都可以购买,但重庆人占的份额可能更多一些,这也会增加老百姓的资产性收入。一个合理的社会,有五种财产:其一,每年的GDP是当年的收入。其二,银行储蓄贷款,与GDP之比大致1:1。其三,房地产总价值,与GDP之比大致1:1。其四,股票市场总市值,与GDP之比大致1:1。目前,我国股票市场总市值仅20多万亿元,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其五,社会保险总额,与GDP之比大致1:1。包括养老、医疗等各种基本社会保险,财产、人寿等各种商业保险,企业退休年金等各种以丰补欠收资金。这“五个1:1”是和谐、稳健社会的标志性参数。从我国看,社会保障系统不够,现有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加起来只占GDP的10%左右,随着社会发展这一比例会逐步提高;银行贷款大大超过GDP;股票市场还少一半;房地产市场基本持平,二、三、四线城市GDP大于房产价值,上海等大都市房产价值远高于GDP。这五个参数适用于国家,也适用于地方。2006年,在美国会见高盛总裁、后来的财政部长鲍尔森时,我曾说过,美国GDP12万亿美元,但股市20万亿美元,房产20万亿美元,贷款18万亿美元,这三个比例都大大超过100%,产生泡沫了,要防止“三碰头”,如果股市缩水几万亿美元、房地产缩水几万亿美元、贷款也缩水几万亿美元,那就天崩地裂了。后来,事实印证了我的观点是对的。此后美国引发世界金融危机,20万亿美元股票市值缩水到现在的15万亿美元,跟GDP大体相当。从股市的角度看,美国的金融危机基本平衡了。同样,美国房产也坏账了几万亿美元,现在差不多15万亿美元,贷款也坏账几万亿,缩水了不少。经济有其规律,过于膨胀是泡沫,好像发财了,最后还会回到原点。一个社会的老百姓,如果没有资产、房产或者股票、保险,也不好。因此,我们要使经济、股市、房市、银行储蓄贷款、各种保险一起发展,在GDP翻番的同时,实现股市市值、存贷款余额、房产价值、保险余额翻番,这样就会实现国富民强,社会安稳。这既是增加老百姓财产性收入,也是各领域均衡增长的经济管理课题,是我们为之努力的方向。

  3、善于把握财富的来源。从竞争角度讲,凡是到手的财富,绝不要流失。对于世界性的资源、机遇、蛋糕,只要对国家和人民有利,都应该积极争取。重庆有几个典型案例。

  一是加工贸易结算。刚才讲到,过去沿海1.2万亿美元加工贸易的结算,都没在中国发生,是我们把蛋糕拱手相送。这里既有对这件事理解认识的问题,也有我们制度安排的惰性。2009年以前,我国境内不允许任何自然人和法人设立离岸金融账户,全球贸易结算当然不会在中国发生。同时,我国的外汇管理比较复杂。每结一笔外汇,都要填报十几张报表,对一次进口几亿美元的货物影响不大,但加工贸易每天都有几十单,每单要填报十几张报表,大大影响效率。为此,我们大胆创新,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成为国家加工贸易离岸金融试点城市,把本属于中国的蛋糕又抢了回来。还有,对1000亿美元的加工贸易结算,必须设立一个银行账户。由于10多年来,国家从未批过这类账户,工行、农行、中行都无法办理。我们积极向国家建议,最终由国家银监会批准,现在由建行和工行在推进。从这个意义上讲,必须以改革创新的思维,积极争取制度管理上的突破,才能抓住到手的财富。目前,重庆通过发展加工贸易结算,每年增加几十亿元税收,就可以用来改善民生,增加老百姓收入。我们要建设经济中心,就要把天下资源要素集聚起来,把别人的蛋糕分享一块。

  二是电子商务结算。网络上B2B、B2C电子商务,在国内交易是通过人民币结算,类似阿里巴巴支付宝就能够解决,但国际间交易因涉及外汇周转,过去国家外管局和海关都没管这件事,这就导致地下钱庄不规范地在海外进行结算。网上交易虽是新事物,但每年正以60%—70%的速度增长。去年,中国与美国、欧洲等境外网民通过B2B、B2C产生了200亿美元交易额,今年可能超过300亿美元。现在的交易结算都在海外,100亿美元交易结算就会产生10亿元税收。决不能让这些财富都流失了,应该抢回来。为此,我们与美国最大的网络公司Ebay合作,它旗下的PayPal公司是全球亿万用户追捧的国际贸易支付工具,去年全球网络结算700亿美元,其中有100亿美元是与中国大陆结算的。我们吸引PayPal公司落户重庆,成为一个经国家外管局批准的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结算中心。这样,我们就把全国网民与全世界的电子商务结算系统建起来了,结算税收今年预计10多亿元,明后年可能达到20多亿元。

  三是云计算数据处理。随着科技进步,数据处理不断改变形态。过去以电讯网络为代表的数据中心,就是电话程控交换机房;现在信息网络都进化为由服务器、路由器、存储器组成的数据中心。随着社会化分工越来越细,美国、欧洲很多大企业都把大量的核心数据、核心机密、核心流程处理进行外包。过去10年,这种外包业务,全球大体上有100万个服务器,其中40万个在日本,60万个在印度、马来西亚、新加坡、香港等地,中国大陆为零。我国一直倡导开展信息服务外包业务、软件开发,扩大白领就业,但仅限于呼叫中心等电讯业务,真正高附加值的数据处理业务很少。这也和我们的制度安排有关。为确保国家安全,凡经营电讯增值服务等数据处理的公司,必须由国家控股,这就把数据处理服务外包业务挡在了门外。实际上,过去处理的数据主要是国内数据,要求公司由国家控股,是合理的。现在,要处理的数据是国外的,再要求由国家控股,并进行严密“监控”,与不合时宜。云计算的时代已经到来,所谓云计算,就好比1000个商店每一个商店都有一个仓库用于放库存,但随着现代商业第三方物流的出现,每个商店都可以不库存,有需要直接由配送中心送货。云计算数据处理,就相当于这个第三方物流,把本应由自己公司服务器处理的数据业务都交给云计算数据中心,数据终端电脑就可以变小、变薄了,也可以变成3G手机、变成平板。在这种情况下,数据中心接受服务外包的业务量会急剧增大,服务器将由100万台增加到1000万台甚至1500万台。这是一个很大的机遇。过去100万台时我们没有抓住机遇,现在1500万台一定要抓住。日本大地震可能导致某些数据中心需要转移出来,而新的数据中心应该不会再布局日本。划分这块蛋糕,可能就两三年时间。1500万台云计算数据中心在全球三五个地方一经布局,十年时间可能不会再变。由于我国通信网络基础设施、通信能力都比周边强,甚至与美国比也不差,我们完全有实力抢占这个“云端”。邓小平同志曾告诫我们:什么错误都可以犯,丧失机遇的错误不能犯。如果重庆布局了30万台服务器的数据中心,每年就可获得30亿元税收,增加几万名白领;如果布局了300万台服务器,就有300亿元税收,增加几十万名白领,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网络运营商也可以借此提高网络利用率,增加几百亿元收入。上海2000万人口,100多万个企业,全部通信和数据处理的后台服务器就是20万台。300万台服务器,就是15个上海的数据处理量。为此,我们与国家相关部委研究,在不损害国家利益,不影响单位、自然人数据通信的条件下,推进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数据中心离岸数据处理,与加工贸易“两头在外”模式类似,也可以不需要国家控股。这样,我们就突破了原来的规定,加快建设云计算数据处理中心,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到2015年,基本建成国内最大的笔记本电脑生产基地和离岸数据处理中心。

  不论改革、开放、创新,与财富有关的机遇,我们都不要放弃,抓到手里都是为国效劳,为老百姓致富服务。国际战略财富要竞争,老百姓的财产性收入要刺激。已有的蛋糕要切分好,政府在税收环节要加强调控,使蛋糕切分更加合理。如果把这些事情做好,我相信,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城乡、区域、贫富三大差距一定会缩小,社会民生一定会得到改善,科学发展观也一定能得到更好地落实。

注:

[1]本文根据作者在2011年4月13日中国浦东干部管理学院的辅导报告上的讲话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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