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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气候合作面临的挑战及应对措施
时间:2023-11-19
全球气候合作面临的挑战

  当前全球气候变化形势严峻,极端天气频发,中国中化控股责任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亚太经合组织工商咨询理事会可持续增长工作组主席宁高宁指出,近年来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不降反升,要实现《巴黎协定》确立的温控目标变得越来越艰难。其他嘉宾也认为,尽管主要经济体在能源转型、绿色金融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应对气候变化的共同行动仍然充满了不确定性。具体而言:

  第一,地缘政治风险威胁全球脱碳进程。俄乌冲突加剧了能源供需矛盾,能源转型逐渐让位于能源安全考量,石油、煤炭等化石能源重新受到重视,国际能源价格也随之高涨。此外,部分国家还出现了“绿色反弹”(Green Backlash)迹象,可能冲击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和前景。

  第二,能源转型的“南北鸿沟”不断扩大。近年来,欧美经济体加速推进清洁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替代,中国对风光电能的开发和利用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另一方面,还有部分中低收入国家面临能源短缺困境,难以承担能源转型的高昂成本。

  第三,气候融资方面资金缺口巨大。根据国际组织的测算,要实现全球低碳转型,每年至少需要4-6万亿美元的投入。这不仅需要国际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的资金补贴,还需要调动私营部门的投资积极性。但在实践中,由于绿色投资的回报周期较长、风险较高,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投资动力不足,对气候融资的参与度也比较低。

全球气候合作所需的地缘政治基础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校级教授、联合国秘书长前特别顾问杰弗里·萨克斯(Jeffrey SACHS)认为,全球气候合作离不开强大的地缘政治联系。这些必要的地缘政治基础包括:

  中国、美国和欧洲之间的正常合作。美国应停止在中美之间制造紧张气氛,欧洲也不应事事跟随美国,尤其不应为此疏远中国。因为美国的出发点通常是保持自身的主导地位,而不是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保护地球的生态环境,所以欧洲应该做出更加明智的决定。

  同样地,中国、日本和韩国之间也应建立起友好的合作关系。中国、日本和韩国应通过合作来解决问题,因为这三个国家拥有最先进的技术,也有世界上最大的生产基地。中日韩的友好合作不仅能解决经济发展问题,还能有效应对全球性挑战。

  第三,发达国家应承担更多的责任。从历史角度看,几个世纪以来,欧洲和北美的碳排放量占全球的70%以上,而发展中国家消耗的化石燃料较少,产生温室气体也没有那么多。然而,全球变暖的恶果将首先影响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那些相对贫穷的国家。有研究表明,气候变化对低收入国家造成的损失将达到GDP的7%-12%。因此,许多嘉宾都赞同发达国家应承担起历史责任,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多资金支持。

  第四,还可以在产油国和油气进口国之间达成合作协议。为了实现净零排放目标,应在需求侧减少化石燃料的使用,并在供给侧削减化石燃料的供应。为此,可在产油国和油气进口国之间达成一项协议,以更高的能源价格支持减产。随着时间的推移,高油价将倒逼油气进口国发展替代方案,促进其向清洁低碳的能源转型。

能源转型与能源安全并行不悖

  多位专家提出,发展低碳经济能减轻气候变化带来的危害,而建设低碳经济的关键就是使更多经济领域实现电气化,并且电力系统本身也要尽快去碳化。但中方嘉宾提醒,受地缘政治冲突和极端天气影响,近期全球的能源安全形势也出现了恶化,或将冲击能源转型进程。

  对此,能源转型委员会主席、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原主席阿代尔·特纳(Adair TURNER)认为,以可再生能源为基础的新型能源系统反而更安全。因为相比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分布更加均衡,各国能通过发展风光电能,降低对石油、天然气的进口依赖,从而减轻对外部风险的担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全球能源供需的失衡和错配问题。

  哥伦比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全球能源政策中心创始主任杰森·博尔多夫(Jason BORDOFF)补充,虽然理论上我们不应该再为化石能源提供新的融资,但我们仍应关注化石能源供应的稳定性。如果在传统能源退出前就彻底停止投资,那么在某些情境下,能源供应紧张将导致能源价格飙升,引发系统性风险,反而不利于能源转型。

要推动发展中国家的绿色低碳转型

  欧洲50集团主席、法国前经济部长埃德蒙·阿尔方戴利(Edmond ALPHANDÉRY)指出,目前发展中国家的碳排放量约占全球总排放量的63%,且这个比率还将继续增长,这说明应对气候变化的优先事项在于推动发展中国家的绿色低碳转型。

  资金方面,由于国际投资不足,发展中国家自身的财政空间和融资渠道有限,所以多位嘉宾提议要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力度。其中,发达经济体要尽快兑现出资承诺,多边开发银行和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也应努力提供发展中国家所需的资金支持。

  此外,中方嘉宾强调,绿色投资还需要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不管采取何种方式资助发展中国家脱碳,都要将宣告承诺转化为有约束力的要求。

  技术方面,阿代尔·特纳建议,或许可以考虑跨越式发展可再生能源。以非洲国家为例,这些国家拥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开发潜力巨大;再加上许多能源技术已经取得了突破,正在推广应用。因此,发达经济体有能力帮助这些国家跨越化石能源阶段,直接建设可再生能源体系。

  此外,自然资源相对丰富的发展中国家还能通过电力传输系统与周边国家建立更紧密的联系,以提升能源系统整体的稳定性和韧性。

ESG投资的启示

  会议还讨论了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投资面临的挑战和解决方案,这或许能为解决气候融资缺口、鼓励私营部门投资带来一些启发。

  与会嘉宾分析,ESG投资遇到的挑战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各国的分类标准不统一,二是私营部门参与ESG投资的动力不足。

  其中,第一个问题已经有了明显改善,因为中国和欧洲的可持续金融分类标准逐渐趋同。对于第二个问题,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原理事、中国证监会原首席会计师张为国认为,这本质上是股东价值与社会价值以及短期价值与长期价值的矛盾问题。

  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要处理好这两对矛盾,就需要将各种正面和负面的外部性因素量化到投资标的的价值中去,尽可能地增加不同投资标的的可比性。如果有的外部性因素难以衡量,那么还需要政府对碳排放界定产权并明确配额要求。

  丝路基金董事长朱隽认为,推动ESG投资还应形成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合力。前者主要指政府利用产业政策、产业补贴、碳税或者金融政策引导资金投入可持续发展领域,政府也可以通过制定各类信息披露标准提高企业的违规成本。而自下而上的模式主要指依据价格信号,由市场引导资金支持可持续发展。

  多位中方嘉宾认为,在实际应用中,上述两种模式都有缺陷,因此要结合起来发挥作用:一方面,政府制定ESG投资的分类标准,提出信息披露要求,并负责实施监管;另一方面,包括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内的市场机构要主动作为,积极利用各种资源推动ESG投资。


本文隶属CF40成果简报系列,执笔人为中国金融四十人研究院青年研究员孙子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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